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感谢赤水法院党组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为我院顺利完成异地执行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日前,赤水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从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发来的感谢信。
谈起事情的原委,赤水市人民法院相关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这是两地法院因为共同执行一起案子结下的“缘分”。
原来,杨某某、李某某夫妻共同经营一家企业,期间以缺少资金为由,向汪某借款到期未还。汪某多番索要未果,遂向集贤县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杨、李二人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汪某向集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某、李某某偿还借款3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集贤法院执行干警发现杨、李二人已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举家搬离,此后两年一直杳无音信。为此,集贤法院依法将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前,集贤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杨、李二人可能在重庆市某小区居住。于是,集贤法院执行干警远赴重庆,千里寻“老赖”。
然而,到达重庆后,执行干警却并未找到杨、李二人,后经分析,判断二人可能在遵义市赤水市,于是,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奔赴赤水。
在赤水市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下,被执行人李某某被传唤到赤水市法院。
然而,李某某依然抗拒执行,加之与申请执行人无法达成执行和解意见,集贤县法院依法作出对李某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赤水市法院的协助下,李某某被送入赤水市拘留所。